山青院教通字〔2023〕108号
各学院:
为提升我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35号)精神,结合前期学校发布的《关于做好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等省级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本次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限报1个实验教学中心(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对于2016年之前已经获批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不直接纳入本轮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范围,如果参加本轮建设计划,需重新申报。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在教学、队伍、资源、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有关建设内容和标准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附件1)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3)有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评审说明和专家推荐
(一)申报材料
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类)申报书(附件4、5)。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类)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包括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6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
4.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6)。
(二)评审说明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个参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其中最多含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对未能获得推荐参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资格的,将择优立项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具体数量视申报质量确定。
(三)专家推荐
本次评审需同时遴选专家参与省级评审工作。每个学院推荐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1-2名;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运营及管理相关工作。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基地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申报,严格材料把关,确保所有信息准确、真实。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报送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7),12月3日前报送申报书、视频文件、有关支撑材料和推荐汇总表。上述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邮箱:hxx@sdyu.edu.cn,无需纸质版。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和相关专家遴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潇潇,0531—58997521。
附件: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
2.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3.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4.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5.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类)申报书
6.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汇总表
7.推荐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