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23〕106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和相关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的类型
基层教学组织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教研室类。学校成立的、二级教学单位下设的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2.实验室类。学校成立的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3.教学团队类。学校发文或备案的教学团队、课程组等教学团队类基层教学组织。
4.虚拟教研室类。学校成立的,跨课程群组、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开展协同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虚拟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条件
1.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不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失范、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2.实际运行2年及以上,机制健全、运行顺畅,教育教学研究和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中业务学习和研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专题教研活动,团队成员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2次,集体观摩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
3.负责人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负责人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教学,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组织规模合理,成员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
5.学校能够为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有明确激励政策。
6.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形成特色。
三、申报限额及评审说明
每个学院择优推荐申报基层教学组织不超过2个,在类型选择上,要综合考虑优势特色,尽可能多类型申报;推荐相关专家不超过2人。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与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和相关专家遴选。
四、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推荐工作,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确保所有信息准确、真实。
2.请各学院于12月3日前将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有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0029@sdyu.edu.cn。
联系人:张雨亭,电话:58997147,地点:办公楼224房间
附件:
1.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
2.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3.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4.专家推荐信息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