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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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侯潇潇    编辑:初文捷    复审:    终审:杜聪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3-07-14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3〕62号

各院(部):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4号)(下称“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开放性实验项目是学生所在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实验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开放性实验项目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每个项目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开放性实验项目在一学期内可分多个批次进行。

二、申报工作流程

1.本次申报使用“仪器设备智慧管理平台”,各院(部)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在仪器设备智慧管理平台里填报“项目开放申请”。平台教师申报至2023825日截止

2.教师填报结束后,各院(部)、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审核,院级审核到2023828日截止

3.初次申报的项目需撰写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和实验项目指导书(模板请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交所在院(部)、实验教学中心审核。

4.经审核准予开设的项目,教务处择机组织学生网上选报。

5.由指导教师选拔指定学生的项目,请在“项目介绍”处单独注明“学生来源为指定学生”;经教务处审核准予开设后,可在“项目安排”中上传学生名单。请各项目指导教师于下学期第8周前确定指导学生名单,逾期上传名单通道将关闭。

三、申报要求及说明

1.各院(部)、各实验教学中心应通过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摸索训练实验软件设备的使用方法,探索创新实验教学过程的设计思路,提高实验室利用率,拓展学生学习资源。

2.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报的项目以16学时计0.5学分,不足16学时的不计学分,请任课教师认真填写课程相关信息。

3.由指导教师选拔指定学生的项目注意:学生不能重复选报以前修过的项目,同一学生一学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重复选报或多选则不认定创新学分

4.请各院(部)于7月31日12:00前,将首次开设填报的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实验项目指导书(模板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的电子版材料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逾期不交不予批准。

5.自今年起,各开放性实验项目的耗材经费将纳入主要申报教师所在学院的运行经费,由学院统筹支付。

附件:校外访问仪器设备智慧管理平台方法指南

教务处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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