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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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作者:冯素珍    编辑:初文捷    复审:初文捷    终审: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2-04-25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2〕44号

各院(部):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要求,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现组织开展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所有教师、学生均可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流程与要求

1.申报流程。申请人登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按项目流程进行申报。

2.申报要求。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 项在研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 3 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由于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按具体要求完成申报。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即可申报,具体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

1.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其他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组织师生认真研究,积极主动与符合条件且有校企合作意向的企业对接,按规定时间申报,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结项。

有关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获取。

学校联系人:葛伟,0531-58997160

附件:

1.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

2.项目流程图

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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