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学校同时举办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可参照《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为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增设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具体可参照《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
(二)立项类别。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拟立项50项左右。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学校委托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5项,学校委托项目10项。学校委托项目为定向研究项目,包括职业教育研究和产业学院研究两个方面。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改革,激发二级学院(部)办学的主动性,一般项目由二级学院(部)按程序评选出后,学校直接给予立项。
二、申报要求
1.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数量依据各二级学院(部)教师总人数、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数综合确定。二级学院(部)按限额50%的比例推荐参与学校重点项目的评审,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4。
2.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18年9月—2021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人员不作教学要求)。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
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此前主持的校级教改项目被撤项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改项目。2018年及以前主持研究的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3.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到学校参与评审的重点项目,须严格满足以下要求:
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项目,不得超过本学院(部)推荐重点项目总数的60%,且项目主持人须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4.各二级学院(部)以外的其他部门教职工申报教改项目的,如申报内容涉及专业、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则按照申报内容所属专业学科向所在相关学院申报;如申报内容涉及学校层面的综合改革,则直接报至教务处,学校层面综合改革研究项目限报5项。
5.鼓励各二级学院(部)自筹经费设立教学研究项目,资助本学院(部)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
三、项目立项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填写《2021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
(二)二级学院(部)评审、立项。各二级学院(部)做好本单位教学改革顶层设计,自行组织专家进行本单位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按照申报限额评选出一般项目,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发文正式立项。
(三)二级学院(部)择优推荐。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限额50%的比例推荐参与学校重点项目的评审,教务处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拟定校级重点项目和推荐申报的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工作时间节点
1.9月13日-9月25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填写《2021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并进行单位评审,按照限额评选出一般项目并向教务处备案,同时按照限额50%的比例向学校择优推荐重点项目,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各二级学院(部)立项的一般项目申报书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于9月25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发送至190118@sdyu.edu.cn。
2.9月25日-30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重点项目及拟推荐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
3.10月1日-10月11日,组织推荐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完成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
联系人:李雪征、石密艳,电话:58997149。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3.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4.2021年各二级学院(部)教改项目推荐申报限额分配表
5.2021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6.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