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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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初文捷    复审:    终审: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20-05-12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0〕34号

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5号),学校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9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1年的校级项目和省级项目。

2.延期验收项目或暂缓通过项目。

相关项目信息见附件1,其他项目可视项目进展情况申请提前验收。

二、验收内容与标准

1.创新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项目研究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着重考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实践经历,项目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及项目展望等。

2.创业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商业运作的角色扮演、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商业计划书撰写情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3.创业实践项目:主要考查企业的运营情况、发展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三、验收程序

1.项目组成员准备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学院开展验收初评,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标准》,审阅项目结题材料,结合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稿,综合评定验收成绩,初评过程材料学院存档备查。

2.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应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成果获奖等支撑,比例不超过学院当年立项项目总数的20%。

3.学院将项目结题材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4.学校组织专家复审抽评,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项目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四、验收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本学院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制定本学院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如作为专家组成员,工作中应回避所指导的项目。

严格验收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予以终止处理,成绩按不合格计。项目所在学院应对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和创业类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创业总结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项目验收要注重考查学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收获,容许项目研究结果“失败”。研究结果“失败”的项目应说明项目研究开展的工作,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经专家组评审,成绩最高为“合格”。

项目如出现变更、延期、终止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在5月14日前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或项目终止申请表,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已延期项目、整改验收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五、备案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验收结束后需报送教务处以下材料备案: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专家组名单》

2.《学院结题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2)

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3)

5.项目结题材料(PDF版)

6.学院初评专家意见(评审答辩记录)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5月31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30050@sdyu.edu.cn。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科(办公楼228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刘永,联系电话:58997521,手机号:15066156130。

附件:

1.验收范围项目信息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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