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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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日期:2017-05-16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1732

各院(部):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4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开放性实验项目是教学计划以外的实验项目,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和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应至少申报一项,鼓励其他专业积极申报。

    2.开放性实验项目由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 

  3.开放性实验项目每个项目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项目。 

  三、申报工作流程 

  1.各院(部)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撰写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和项目指导书,交所在院(部)审核并在学校质量工程平台进行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1 

  2.各院(部)于61216:00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项目教学大纲和项目指导书、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本学期已立项项目如参与申报,无需再提交申报表和教学大纲,学院根据其本学期实施情况审核是否予以立项。 

  3.614日至16日,申报人登录个人教务系统中,在信息维护菜单下点击全校性选修课,以公选课申报的方式提交项目申请。 

  4.624日至630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择开放性实验项目,各院(部)根据学生选择结果,编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任务安排表》,于201763016:00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会同实验设备管理处审核后公布立项的开放性实验项目。 

  三、其他 

  1. 教务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请各院(部)推荐相关领域校外专家,填写外审专家信息表,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学生一学期内完成开放性实验项目每满16学时计0.5个创新学分,不足16学时不计学分。教师指导开放性实验项目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课时量计算管理办法》计算工作量。 

  3.相关表格及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和项目指导书模板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各类表格栏目下载。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或实验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教务处联系人:梅贞,电话:58997521,地点:实验楼C215 

  实验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石杰,电话:58997151,地点:实验楼C405 

    

  附件:1.开放性实验项目质量工程平台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外审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实验设备管理处 

                                             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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