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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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蔡若冰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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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若冰,女,学号201608010101 ,设计艺术学院2016级设计艺术专业专科学生。 

  该生开学至今一直未到校注册学习,也没有办理任何请假保留学籍手续,学生所在学院通过电话、短信、QQ留言等多种方式积极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要求学生返校,均未获得回复。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山青院办字〔201611号)第五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蔡若冰作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依据其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公告日:2017424日。 

  学生本人如对此项决定有异议,可在申诉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学校将对该生做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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