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17] 23号
各院(部):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检查制度》(山青院办字〔2015〕19号)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于第9—11教学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运行检查
包括教师到课及上课情况;学生到课率、课堂秩序、学习状态;教学计划执行是否严格,教学计划的变更手续是否完备;教师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日历相符;教师调课手续是否完备;新开课程网络教学平台材料上传情况;本学期开设课程尤其是新开课程考核方案的完备与实施情况等。
2.教研活动检查
包括教研活动是否有计划以及计划是否详细可行,教研室教师听评课、教研活动开展以及教研活动记录情况等。
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情况检查
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教师、学生座谈会分头召开情况及对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所提意见建议的汇总反馈情况;课程教学反思情况,内容包括教师教学设计反思、教学过程反思、存在问题反思、改进措施等。
(二)重点检查
1.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检查
(1)2017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重点是选题审核流程、教师指导人数、题目实践性、题目难度、题目工作量是否符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
(2)2017届学生毕业实习开展情况,包括校友邦平台使用情况、实习岗位落实情况、学生周日志撰写情况和指导教师批阅情况、集中实习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比例。
(3)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认知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艺术类美术写生、野外考察等其他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4)实践教学材料完备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实训、实习、实践课程(环节)教学大纲及指导书。
2.教学大纲制(修)订情况检查
包括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制(修)订教学大纲中存在问题的修改完善情况等。
二、教学检查方式
采取院(部)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院(部)自查为主。第9-10周为院(部)自查和教学秩序学校随机抽查阶段,第11周为学校检查组到院(部)实地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检查材料详见附件1,有关材料word文稿格式见附件2)及反馈阶段。
三、院(部)自查工作要求
1.要切实体现院(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周密部署,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制定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2.要认真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各院(部)要安排好教研室主任、教师的自查以及院(部)教学督导小组的督查,切实发挥好各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的作用。在自查时,既要全面自查,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各项教学工作,要切实查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解决。自查整改结束后,各院(部)以书面形式形成自查报告。在学校检查结束后,要依据学校检查组意见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
3.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在自查报告及整改工作基础上,各院(部)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各院(部)于第13周将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一份。
四、学校检查组实地检查阶段工作程序
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简要汇报自查情况,检查组查阅院(部)提供的材料、现场反馈,院(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听取意见反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监测学校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单位期中教学自查情况、学校检查时院(部)参加人员到位情况、学校检查结果进行总结通报。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评价。
附件:1.院(部)需向检查组提供的现场检查材料
2.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相关文稿格式要求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