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增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学校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学校将开展2014年和2015年国家级、校级(不含同是国家级,下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立项的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年立项的校级和由2016届本科毕业生担任项目主持人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年立项且符合提前结题条件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4年、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验收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采取学院初评和学校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验收。
2.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专家组,负责本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其指导学生的验收专家组成员。
3.各项目负责人参加公开答辩,须携带项目成果材料(论文:一式一份;实物直接携带;专利:一式一份),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指导教师和项目答辩人须全部到场,对不参加答辩的项目,不予结项。每个项目汇报不少于5分钟。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工作总体要求见附件3。
4.专家依据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标准(见附件4),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给出公正合理的结题验收结论。
5.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复评。
三、验收评定
1.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学院推荐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20%,对推荐优秀项目需进行排序;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优秀项目进行复核。评选优秀项目要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和学生在研究过程中创新能力的提升,优秀项目成果必须具有良好展示度(如有实物、专利、论文等支撑)。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2.项目验收要注重考查学生在过程中的收获,容忍项目研究结果“失败”。“失败”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说明项目研究开展的工作,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并参加验收答辩。此类项目经专家组审定为“失败”项目,成绩按合格处理。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结题材料
(1)材料清单
①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
②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6,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别填写对应类型验收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③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7,电子版,纸质版至少一式三份,具体份数根据验收专家组人数确定,校级不少于3000字,国家级不少于5000字);
④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件8,国家级和校级项目分别填写对应表格,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⑤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须由本科生为主,要求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科生为第二作者)、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电子版,并以项目成果统计表作为封面进行装订,电子版分辨率应尽量高,但单张照片不超过5M;
⑥答辩PPT(电子版)。
(2)各项目组须将材料清单中所有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见附件9),
电子文件及相关附件压缩后以“项目级别-学院(简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方式命名(如:国家级-政管学院-201310425001-张三),与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
2.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3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公开答辩时间安排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专家组名单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教务处将对各学院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各学院验收工作须于3月25日前完成,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后,于4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文件及相关附件压缩后以“学院-ûû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方式命名,与相关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①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学院汇总,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②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件8,学院按照国家级、校级分类汇总,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③结题材料(仅限国家级项目,各项材料按照电子版结题材料排版格式装订成册,见附件10;学院留存一份);
④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1,根据验收成绩推荐的优秀项目靠前排序,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⑤所有项目的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实验楼C2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glk@sdyu.edu.cn
五、资料归档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获得的成果应作为教学成果的一种进行妥善保存。国家级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实物和结题资料的保存由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实物和结题资料的保存由学院负责。
六、奖励措施
1.结题验收成绩合格项目的创新学分认定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8 号)执行。
2. 结题验收成绩优秀项目按照学校表彰奖励制度颁发奖金。
七、其他
1.各学院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诚信机制建设,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学校将对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抄袭检测。
2.项目如出现变更、延期、终止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在3月12日前填写相应申请表格,由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提交相关学院审核,报学校审批。若项目运行达2年或项目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者不得申请延期,须对其进行项目终止处理。项目变更、延期、终止申请表格见附件12-14。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徐健,电话:58997520。
附件:1. 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 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3.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工作总体要求
4.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标准
5.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
6.项目结题验收表
7.项目结题报告
8.项目成果汇总表
9.档案袋封面
10.结题材料排版格式
11.结题验收汇总表
12.项目变更申请表
13.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14.项目因故终止申请报告
教务处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