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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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日期:2016-03-08   点击:

各学院: 

  2015-2016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将在38-42日进行。请各学院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8 号)文件规定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范围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完成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 

  1.38日至314日,学生本人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核。 

  2.315日至319日,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填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 

  3.320日至326日,教务处对学院统一报送材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进行审核。 

  4.327日至42日,教务处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并登记创新学分。 

  四、注意事项 

  1.新学分替代任意选修课和2012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学分由各学院于本学期第12周集中申报,教务处审核后于第13周向各学院反馈意见,14周安排统一替代。申请及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执行。 

  2.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8 号)文件,做好创新学分申报的宣传动员工作,并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各项申报材料,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有效。关于管理办法第八条“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的补充规定见附件3 

  3.纸质材料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于201632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实验楼C215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jjxglk@sdyu.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徐健,电话:58997520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 

      3.创新学分认定补充规定 

    

    

    

    

                                                             教务处 

  2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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