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申报将在3月8日-4月2日进行。请各学院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8 号)文件规定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范围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完成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成果。
三、申报程序
1.3月8日至3月14日,学生本人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核。
2.3月15日至3月19日,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填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
3.3月20日至3月26日,教务处对学院统一报送材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进行审核。
4.3月27日至4月2日,教务处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并登记创新学分。
四、注意事项
1.新学分替代任意选修课和2012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学分由各学院于本学期第12周集中申报,教务处审核后于第13周向各学院反馈意见,14周安排统一替代。申请及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执行。
2.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8 号)文件,做好创新学分申报的宣传动员工作,并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各项申报材料,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有效。关于管理办法第八条“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的补充规定见附件3。
3.纸质材料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于2016年3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实验楼C215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jjxglk@sdyu.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徐健,电话:58997520。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
3.创新学分认定补充规定
教务处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