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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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规范学籍学历注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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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规范学籍学历注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学籍管理过程和责任意识。据实记载学生学籍变化是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加强学生管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理念,重视过程性管理,应在学生学籍发生变化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科。 

  二、完善学籍异动手续。从现在起至4月底,各学院要对学生的学籍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学籍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报学籍科进行学籍异动标注,对达到复学时间未复学的学生要通知学生及时办理复学手续,2015届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需在20165月提交毕业申请,具体毕业时间为领取证书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传达至相关学生。 

    

  附件:关于进一步严格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规范学籍学历注册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119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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