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意见》鲁学位[2004] 12号精神,学校2016年有5个新增专业将参加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分别是: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经济管理学院的经济学专业;外国语学院的英语专业;舞蹈学院的舞蹈学专业;设计艺术学院的艺术设计专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工作方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施实方案,将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工作作为促进专业建设的一次良好机会,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1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电子版发往xjk@sdyu.edu.cn。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评。2月1日—3月20日,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所在学院,认真对照《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对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质量管理等以及教学档案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并做好专业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具体指标体系可参考教务处网站学士学位评审专栏。
三、校内专家预评。3月20-2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教务处将专家的论证意见和评审结果反馈到学院。
四、整改复查。3月25—4月10日,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结合预评中专家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查。
五、各专业提交申请材料。相关专业于4月10日前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审核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六、上报评审材料。4月25日前教务处将学校审核同意新增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整理上报省学位办审批。
教务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