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第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选课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日期:2016-01-1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青院办字[2013]11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生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38号)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青院办字〔201440号),需要重新学习的2013级本科、2014级本专科学生,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课程重新学习的选课。有关选课通知如下: 

  一、网上选课时间及方式: 

  本次重新学习除体育课外,其他课程的选课以网上操作为主,选课网址和具体操作方法见《重新学习选课操作指南》(附件1 

  网上选课时间119日(周二)9:00起至2016225日(周四)晚24:00 

  需要重新学习体育课程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311日之前)到体育部(看台一层137办公室)选择体育项目。 

  二、选课对象和范围 

  (一)本次参加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包括: 

  1.本科20132014级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第二学期所学课程补考不及格、旷考、作弊或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上述课程重新学习不及格者。 

  2.专科2014级学生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作弊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二)必须重新学习的课程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且存在下列情况: 

  1.20132014级本科专业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大学体育课程可以另选其他项目); 

  2.20132014级本科专业缓考考核不及格的必修课; 

  3.20132014级本专科专业考试旷考、违纪、作弊或被取消考核资格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 

  4.因休学、转学、转专业、漏选等原因导致应修而未修的课程。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重新学习: 

  1.专业任选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以申请重新学习,也可另选其他课程); 

  2.考试成绩虽已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者。 

  四、选课注意事项 

  (一)2012级本科学生、所有专科学生补考不及格等情况的课程需要参加毕业前补考。 

  (二)选课成功的学生开学后直接上课,不需要提交审核表格。上课时间冲突的也可以选课成功,不用提交重修申请表,仅提交《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新学习免听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与任课教师联系。 

  (三)学生在选课时要注意所选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要与本人正考时所修课程一致。 

  (四)关于《大学英语》课程,有以下注意事项: 

  1.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选择艺术类专业的《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Ⅳ》或《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4,反之亦然,否则成绩无效。 

  2.2013级财务管理专业因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级教学,在重新学习选《大学英语Ⅳ》课程时,A班(对照班)的学生只能选择李晓明老师的课程,B班(实验班)的学生只能选择徐静老师的课程。错选成绩无效。 

  (五)休学、转学、转专业需要重新学习的学生、对成绩不满意想重新学习的学生、专业任选课程考核不及格想另选其他任选课程的学生,需要本人提出课程重新学习申请,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不需要网上选课。 

  (六)2012级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8的学生,允许其自行选择补考不及格或学分绩点低的课程申请重新学习,随2013级、2014级或2015级跟班重新学习。需要本人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见附表3),不需网上选课。 

  (七)因重新学习课程时间冲突、无相同课程或其他特殊原因,学生无法跟班重新学习,应由学生本人提出免听申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新学习免听申请表》,见附表2),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学生所属学院确认同意和教务处批准,可允许其不参加听课,只参加期末考试。 

  无论跟班学习还是免听学习,学生参加课程重新学习与正常课程学习要求相同,须按要求完成作业、实验、课堂考勤、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等的考核评定,并随课程重新学习所跟班级参加期末考核。重新学习课程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须再次申请重新学习;重新学习课程成绩合格者,在学生成绩总评中记录重新学习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和学分绩点;学生重新学习课程的历次考核成绩均记入学籍档案,但仅以各科取得学分的最高成绩记录学生个人学籍成绩表。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新学习免听申请表》由学院汇总收齐,于开学后一周内3416:30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侯潇潇,联系电话:58997513 

    

    

  附表1重新学习选课操作指南 

  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 

  附表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新学习免听申请表》 

    

  教务处 

                                          2016112 

上一条:关于落实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