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办字〔2022〕2号
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条教师应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第二条教师应积极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统筹学科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根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挖掘每门课程蕴涵的思政元素,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实“三全育人”,不断提升个人修养、职业能力和育人水平。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在职专任教师所从事的教学活动。从事专科教学的专任教师及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外籍教师教学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教师本科教学基本要求
第四条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并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全面落实课程的思政教育目标,推进课程思政进专业、进课程、进教材,注重思政育人效果考核,推进学生知行合一。
第五条承担教学任务。对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种类型,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岗位聘期任务与考核的指导意见》(山青院党办字〔2020〕30号)中规定的不同类型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要求,教师应积极承担、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落实教授上课制度,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每学年至少完成 96 学时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将给予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全面落实课程教学目标,按要求制定和公布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考核方案等教学基本材料;完成上课准备、课堂(实验)教学、辅导答疑、命题考试、阅卷、成绩提交等工作,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教学档案;积极参与培养方案制(修)订和专业建设,开展课程建设。
第六条遵守和维护教学秩序。遵守教学规范,按照课程表准时上课、下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坚守教学岗位,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加强课堂考勤,关注学生到课和学习情况,提高学生课堂教学参与度;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提出批评,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按规定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学生严重违反教学纪律,应及时向二级学院(部)反映,并协助调查处理。
第七条保证教学内容质量。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必须做到课前认真备课和准备教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教学,编制发布教学日历,保证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全面落实。将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教学评价各环节,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强化以工作项目、工作任务为导向的教学设计,把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融入课程教学,不断更新体现真实的工作情境和工作任务的教学内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课程内容应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选用优秀教材。教材选用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要符合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要严格落实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要求,讲好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其他专业课程教材的选用,应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决杜绝唯西方译著、唯英文原版取向;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快教材的更新换代,选用先进的、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要求的教材,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鼓励教师编写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讲义。
第九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根据课程和学生的特点,合理设计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强化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和基于案例、项目的教学;积极运用数字化资源和智慧化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课程挑战度,实现高阶教学。
第十条进行辅导答疑与批改作业。公布个人联系方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通过各种手段及时了解和指导学生的课内外学习活动,积极关注和帮扶学习困难学生;设置习题课、研讨课和辅导答疑环节,及时解答学生疑问,注重引导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和深度学习;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布置课外作业,做到及时、认真批改并反馈给学生,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的同时,提升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改革考核方式方法。针对课程思政育人目标,深化学业评价改革,将学生的政治思想、精神素养、道德情怀、价值判断、团队精神等纳入课程考核,落实到课堂测试、课后作业、中期检查、期末考试中,通过案例分析、情景设计、论述问答等方式,合理设计考核题目,强化职业素养、社会责任等内容考核;按照产出导向理念对课程考核进行系统设计,使考核能够全面反映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在公正公平有效的前提下,积极改革课程考核方法,探索多种形式、多个阶段、多种类型的考核评价方式;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完善过程性考核与期末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加强综合分析能力、方案设计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考核。
第十二条指导课外活动。积极参与学生学业指导,主动担任学业导师,落实学业导师制相关要求;主动担任班主任或者助理班主任,协助开展学生管理和班级指导;积极担任学生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团活动、竞赛展演、就业发展以及体育美育劳育活动指导教师;深入挖掘第二课堂的思政元素,将“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相结合,构建双课堂协同育人机制。
第十三条接受教学质量监督和检查。主动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方法以适应教学要求和学生发展需要;主动接受学生评教、督导员听课、同行听课、领导听课;主动配合期中教学检查、课程考核资料与毕业论文(设计)督导检查;主动根据教学质量反馈信息与意见改进教学;积极协助配合学校、二级学院(部)和专业开展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
第十四条主动参与教学研究。主动开展教学调查、教学反思和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交流,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方法和内容;积极参加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活动,参加校内外教学学术活动;积极承担教研项目,开展课程、教材、教学案例、教学信息化资源建设等工作,推进一流课程和一流专业建设;积极提升教学学术水平和育人能力,打造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第十五条参加教学培训。新入职教师积极参加入职培训,听从青年教师导师的指导,认真做好教学工作;教师主动参加教学培训、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培训、教学骨干培训和研修活动,积极参与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比赛和教学名师评选推荐活动;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训练,将先进理念和方法不断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提升教师职业化水平,努力成长为教学骨干和教育家型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育人能力;充分利用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发展传帮带活动。
第三章教师本科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教师任教资格。教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能够正确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获得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学校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学校本科教学管理,代表学校行使教学管理的职能,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制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学年、学期重点工作,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和督促二级学院(部)开展教学工作,为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学和在教学第一线的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学院主体管理。二级学院(部)是教学管理的主体,承担一线的教学任务,负责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学院和专业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课程体系;指导专业和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教师,落实各项教学工作;组织教学研究和各类教学项目建设,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材建设。建立二级学院(部)质量保障体制机制,加强教师和学生管理,切实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教学事务管理。教务处负责学校本科教学事务的平台建设、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安排,二级学院(部)的教学事务由二级学院(部)指导专业或者基层教学组织安排。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负责落实相关安排,确保教学事务管理落实到位。
第二十条教学质量监督。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质量评价的根本,从教学内容、教材选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加强对课程思政效果的综合评价。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制与运行机制建设的组织与协调,二级学院(部)应强化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开展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建立和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听评课制度;建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学生评教和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等机制,及时收集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研反馈机制,确保人才培养的适应度、满意度和教学保障的有效度,确保教师正确履行教学职责。学校对二级学院(部)的教学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并纳入年终本科教学业绩考核。
第二十一条教学支持保障。财务处优先保证本科教学改革、建设和运行的经费需求;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及时建设、更新和维护教学设施设备,保证教学需要;教务处加强对教学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部门建立突发问题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教学服务保障及时高效。
第二十二条教师职业发展。建立教学为主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评聘机制,畅通教学为主型教师发展通道;将本科教学、教研方面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纳入人才体系;在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岗位考核中,突出对本科教学工作量、质量和成果的考核,积极引导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第二十三条教学荣誉体系。建立教师教学荣誉体系,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对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教学事故处理。教职工不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发生教学事故时,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山青院办字〔2013〕15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