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字〔2017〕139号
制定课程考核实施方案是课程考核工作的起始性、关键性环节。为提高课程考核工作质量,规范课程考核实施方案的撰写,特制订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制定课程考核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与要求
1.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相关信息需与课程教学大纲相一致,授课对象信息填写应规范、完整。
2.课程考核目标
课程考核是任课教师了解、检验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的方式或手段。课程考核目标应体现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以了解学生学习成果、检验学生对该课程应知应会实现程度为具体内容,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进行设定。
3.考核成绩构成及说明
课程考核成绩由过程性考核(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终结性考核)两部分构成。过程性考核的项目,应围绕实现课程考核目标为依据进行设计,有助于引导学生从注重“考核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鼓励教师积极探索适合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的考核形式,实现考核方式的多样性、有效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方案中应明确各部分分值及比重,并做简要说明。
4.过程性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
过程性考核可采用作业、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等多种形式,且均设有明确的能检验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考核目标。杜绝出现考核目的不明确、不能检验学习成果达成度的考核项目,不应出现要求学生照抄照搬教材内容的作业。过程性考核各项目均应具体说明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以此作为过程性考核评阅和打分的依据。不能提供评分标准和依据的,不应作为考核项目。
5.期末考核要求
应具体说明考核形式、考核要求等期末考核基本信息。
三、撰写要求
1.撰写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围绕实现课程的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目标确定。
2.课程考核实施方案由任课教师或课程组撰写。由课程组撰写的,需任课教师集体研讨、课程负责人协调、统一制定(同一教学大纲、同一专业的课程由多名教师任课的,应由课程组统一制订)。
3.课程考核实施方案起草后需由教研室对其科学性、可执行性等进行集体研讨,由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逐级审核。定稿后,于学期初向学生公布。
4.撰写人须按学校统一要求的格式撰写(主要内容见附件)。落款的任课教师姓名必须手写,注明完成的年月日。
四、排版格式要求
《课程考核实施方案》的格式为A4纸型纵向打印,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标题为三号字体加粗居中,正文为宋体小四号,正文行距为24磅。正文第一行间距为段前0.5行。左侧装订。
五、归档要求
《课程考核实施方案》与学生答卷、学生成绩登记表等考核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六、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考核实施方案撰写模板
教务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