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字【2017】135号
一、非笔试考核课程的考核程序原则上遵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考核》步骤进行。
(一)考核方案制订
考核前,须参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命题规范》制订课程考核方案,内容包括考核目标、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等,并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报送教务处备案。开课伊始,任课教师须向考生宣布课程考核方案中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和注意事项等事宜。
(二)评分标准
这部分材料相当于闭卷考试中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包括评价标准、得分点和失分点等,不能与考核要求混合。
(三)考核的组织执行
1.非现场考核的,如论文、设计等非笔试考核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上交。现场考核的非笔试考核课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上交。现场考核的非笔试考核课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核现场,按照要求参加考核
2.现场记录是非笔试考核课程现场评定学生成绩的关键材料。在考核现场,监考教师或评审人员必须记录并留存每个学生实际操作情况的文字或测试数据等考核现场材料。
(四)考核结果
包括学生考核分数、学生答题结果、教师评阅过程等。对于“学生答题结果”部分,做出以下界定:
1.答题结果为纸质的论文、实验等考核课程需保存纸质材料;教师阅卷过程中要有评语,评语依据评分标准撰写,能清楚的体现得分点和扣分点,禁止只使用“很好”、“较好”、“一般”或“已阅”等简单词句;其他要求参照笔试考核课程批阅要求。
2.上机等电子考核课程,需存移动硬盘或拷入光盘保存学生制作完成的电子作品;考核分数打印或纸质存档。
3.作品、设计类等考核课程需保留实际作品和成果;
4.现场操作类考核课程需以视频等形式将学生的操作成果。
(五)学生成绩的评定
评审人员须按照课程考核方案中规定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考核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做出书面记录。
(六)学生成绩的录入
任课教师根据考核的书面记录形成期末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
二、考核材料归档
非笔试考核课程的考核材料(包括过程性考核材料)参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归档按顺序装订并存档,其中以“考核现场记录或学生考核成果”代替“试题或学生答题纸”入档。上机、设计等使用电脑作为考核介质的课程,原则上形成纸质材料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及存档。不能形成纸质的考核材料,可以电子材料存档。具体操作时,一门课程建立一个文件夹,以“课程名+考核方式(即考试/考查)”命名,文件夹内,按照上述顺序依次存放不能形成纸质的考核材料。
开课单位可根据课程特点,参照本办法制定非笔试考核课程考核和归档规范实施细则。学校有专门考核和归档规定的课程或教学环节,执行专门规定。
三、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