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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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核查更改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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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2015-2016学年第2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已经结束,学生现可以通过信息门户进行成绩查询。在查询过程中,学生如对本人期末考试成绩产生疑问,可提交核查成绩申请;教师如需修改个别学生成绩,也需提交修改申请。提交方法如下: 

  一、学生申请核查成绩。学生对成绩产生疑问,开学第一周内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修改原因和理由。学院教学秘书联系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作业、试卷等课程资料进行成绩核查。如核查无误,如实反馈给学生;如确需修改,由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学院客户端提交成绩更正申请。更正程序如下: 

  学院教务系统操作员选择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申请处理栏目操作,如为开课学院课程,可选“成绩申请增加、修改、删除(开课学院)”;如为其他学院开课课程,可选“成绩申请修改(学生学院)”。进入系统之后调整学年学期为考试学期,选择学号---查询(或确定),在右侧空白处右键增加记录操作即可。操作成功后,需要几分钟反应时间才会显示记录。 

  记录显示后,打印成绩更正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9216点之前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处长签章后,系统操作员在系统中确认并修改成绩表。学生的成绩将自动被修改。 

  二、教师申请修改成绩。任课教师对已经提交的成绩提请修改的,需在9216点之前通过教师信息门户教务系统的“信息维护---教师成绩修改申请”模块提交申请,并通知学院(部)审核。 

  学院(部)教务系统操作员审核方法:进入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核查学生成绩---学院核查成绩单确认---单击右键,打印申请表或确认成绩修改记录。成绩核查申请表需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署意见并盖学院(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处长签章后,系统操作员在系统中确认并修改成绩表。学生的成绩将自动被修改。 

  所有报送成绩更改核查结果需在201693日前报送完毕,逾期学籍科将不再接受成绩更正修改申请单,第二周开始进行补考工作。 

  附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 

                                  

                                         教务处 

                                   20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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